更新时间:2021.11.03
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方需要履行的义务是依约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的状态,或者根据其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租金尚未结清的,承租方需要依约支付租金。
租赁合同终止时租赁方需要履行的义务有:租赁方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租赁方未经同意对租赁物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的,返还租赁物时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造成的损失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一方终止合同的赔偿方式是:首先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终止合同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违约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
1、租赁合同丢了不要紧,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这些都能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存
如果租赁合同约定了出租人或承租人违约事项,则承租人或出租人可据此条款主张赔偿,即遵循“有约定随约定”的原则。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一、双方事先有约定赔偿方案的,依照赔偿方案计算,过高或者过低的,可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调整; 二、根据规定,法定的赔偿范围为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包括可以预见到的履行合同后的可得利益等。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