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可以不办理公证。 国家税务总局在公告中规定,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免征营业税规定的,在办理营业税免税
房产证可以申请撤销。不动产灭失的、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向房产部门申请撤销房屋产权证。
准迁证是可以撤销的,在户口登记机关办理了户口准迁证后,是可以撤销的。撤销准迁证也不需要特意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撤销手续,只要不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等待法律规定的办理户口登记的时间过期就算是是撤销准迁证。如果不想撤销,在领取到准迁证后就要及时的
赠予房产可以不公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等。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可以公证。但赠与合同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内容合法的,公证机构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对赠与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并发给公证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
公证后的房屋赠与合同一般不能撤销,法律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 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 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
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效力。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
赠予房产可以不公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等
房屋赠与后,由于各种原因,赠与人如果反悔了,不愿意再将房屋送给受赠人,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也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在赠与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所谓的实际
领了结婚证不一定可以撤销。因胁迫结婚的,才有可能会被撤销。此外,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没有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也有可能撤销婚姻,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
不可撤消信用证在以下情况时才可以撤消: 1、卖方提交的议付单据与信用证单不一致、一旦出现不符点,尽管可能是非实质性不符点,开证行就有权拒付,而单据一旦遭到拒付,则此信用证就等于被撤消了。 2、发来的信用证修改却使该证成为不可操作的信用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