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所知的秘密性;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性; 三、具有实用性,即商业秘密一定要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而不权仅停留在理论的水平上; 四、权利人必须采取保密措施。
商业秘密保密期限是无限期的,应该永久的保护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是一项法律义务。即使权利人与义务人未约定保密期限,只要该商业秘密未被披露且仍具有经济价值,且权利人对该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该商业秘密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知悉
在我国被明确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包括: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等违法手段,获取他人合法持有的商业秘密; 2、对自己合法占有、知晓的商业秘密,恶意披露,或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的; 3、其他种类。
侵犯商业秘密罪所构成的条件如下: 1、客观要件为商业秘密; 2、客观要件为侵犯商业秘密,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定,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因此遭受重大损失; 3、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为故意。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侵
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例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2、行政责任。例如,警告、行政罚款等; 3、刑事责任。例如,罚款、拘役、有期徒刑等。
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对象是商业秘密,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责任是: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
如下做法是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或保密协议,向他人提供单位商业秘密的行为; 2、行为人以盗窃、贿赂、胁迫、教唆等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3、是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其他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要承担的行政责任为,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侵犯商业秘密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盗窃等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不应忽视的细节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证据认定问题;损失的计算问题。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侵犯商业秘密罪相关法律规定有《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