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7
欠了债务,部分还款后,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只要主债务当中出现了法定情况下的事由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当该事由消失以后那么诉讼时效是会重新开始计算的,已经进行的诉讼也会无效。
还款能够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具有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断,而从中断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会重新开始计算
债权人不得直接起诉保证人,应当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但是经过诉讼或者仲裁,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时,担保债务的诉讼时效可能已经过去,这对债权人是不公平的。因此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后,主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断,担保义务的诉讼时效也应随之
保证诉讼时效的可以中止和中断的。诉讼时效中止的,自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保证诉讼时效;而诉讼时效中断的,自中短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保证诉讼时效。
担保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担保诉讼时效中断有3个内容。具体如下: 1、没有约定或约定的期限,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担保的时效通常是3年; 2、协议不明确的,担保期一般是两年,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那边起开始计算; 3、权利人向义务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欠款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如下: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两
1、在保证期间单独适用时,无论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均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法律规定; 2、保证债务与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伴随适用时,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3、在连带保证责任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会出现中断或中止的情况。如出现不可抗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诉讼时效中止。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还款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还款一般是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人身损害诉讼过三年后不一定还有诉讼时效。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应在三年内行权,否则侵权人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所以人身损害诉讼过三年后不一定还有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