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对企业名称依法规范使用的理解: 1、企业名称在企业注册一年之后才能够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没有时间限制; 2、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3、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信笺、产品或者其
企业名称变更变更登记规定: 1、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2、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3、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和其他
应当纠正的不适宜企业名称: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企业名称;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的企业名称;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企业名称;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的企业名称;其他。
法律法规应予纠正不适宜使用的企业名称主要包括: 1、含有邪恶宗教、侮辱性的词语的; 2、含有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等字词的; 3、法律法规纠正不适宜使用的其他企业名称。
独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有关规定:新变更的名称还须符合国家其它有关规定。新名称不得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但是有投资关系的除外;新名称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等。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对公司名称的要求有,应当与同一辖区,同一行业的企业名称不同,未经审批不得冠以“中华”、“中国”等字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设立应当进行名称核准。
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当由全体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书面证明; 三、代表或受托代理机构及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企业法人资格
隶属企业是指总公司,一个单位的隶属企业是填写这个单位的上级企业或者总公司。在总公司与分公司企业类型中,总公司是属于隶属企业,分公司是属于下属企业。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是下属,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
有下列要求: 1.企业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公共利益有害的名称,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不得使用拼音字母组成的名称或数字组成的名称。 2.企业名称前应冠以企业所在地的市名或县名,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前可以不冠以行政区划名。 3
企业法人的名称制定的要求有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