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不能再判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足以表明其社会危害性仍然存在,主观故意明显,不能适用缓刑。判处缓刑,必须满足罪犯有主观悔罪表现,并且人身危险性较低。
假释考验期内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是不可以判处缓刑的。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然后对新的犯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
1、缓刑期内又犯罪的,要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并同新的犯罪施行数罪并罚。 2、这种情况下,会对后一个犯罪进行审判,并将审判的结果与第一次犯罪的一年有期徒刑进行数罪并罚。 3、我们国家的数罪并罚原则是限制加重原则,即在两个刑罚的重刑罚之上、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 1、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 2、在数罪并罚后,如果宣告刑仍符合缓刑的条件时,能否再次宣告缓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观点相互对立的情况经常发生。
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的不构成累犯。因为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这样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处理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在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行为人,一般是不可以判处缓刑的。根据我国《刑法》对于缓刑条件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不适用缓刑。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且应当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