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投资就是共同财产获得的投资收益。 主要有几个方面: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所得收益。如果投资享有的收益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经营所得利润例如股权分红等,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以个人房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自然收益和孳息仍属于其个人所有。对于婚后取得的生产、经营、投资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多分遗产的情况: 1、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2、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规则是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为无效。但第
以下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
现实生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如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可分配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得到生产资料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生产资料一半价值的补偿。 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入养殖、种植等,应从有利于生产发展、有利于经营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均等分配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民法典中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有财产书面约定了归属情况的,则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共同财产。 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夫妻双方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