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财产: 1、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如婚前自己全款购买的房产、车等; 2、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从而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3、夫妻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为夫妻一方财产; 4、夫妻一方平时专用生活用品; 5、
离婚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情况主要为两种,一种为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另一种是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况。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时候。另一方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如下: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时,对于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在双方协议离婚时,一方自愿同意放弃所有财产,将自己的财产都给另一方的时候不分共同财产;在双方没有离婚的时候也不分共同财产。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少分共同财产。
(一)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 (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
在我国,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一方自愿同意放弃所有财产,将自己的财产都给另一方的时候不分共同财产;在双方没有离婚的时候也不分共同财产。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少分共同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财产: 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仅确定夫妻财产; 4、夫妻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夫妻一方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由此可见,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有以下情况的可以视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个
在下列情形中可以请求分割婚内共同财产:一方的法定扶养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就医治疗,但是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或者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
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的情形是,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时候,另一方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