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7
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有以下几种情形: 1、借款合同中存在有效的协议管辖的,应当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管辖; 2、借款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若合同存在约定履行地,
委托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
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如下: 1、如果当事人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按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法院起诉; 2、如果没有约定的,买卖合同由被告人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包括约定地、交付货物地等。具体规定为: (1) 合同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即劳务合同纠纷中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但是,在前述解决方式中存在适用顺序。根
债务追偿权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民法典》规定了连带债务人之间享有法定追偿权。虽然规定追偿权人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就某个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而言,追偿权人追偿的范围只限于其未履行的份额,不能超出该份额;如果某个被追偿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
确定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首先应确定地域管辖,即应当由何地的法院管辖,其次再确定级别管辖,即哪个级别的法院对该纠纷案件有管辖权。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地域管辖问题,一般的民事案件中,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标的不同,管辖法院的规定也有所不同: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可以约定管辖。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纠纷的管辖法院进行约定,但是不能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当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来进行处理: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或者是在第三方的干预下进行调解。具体
要看借款合同的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通常情况下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0年。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诉讼时效则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计算三年。借款合同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到期之日起算三年。借款合同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
协议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合同纠纷,但是需要看协议的内容,如果协议是针对离婚、继承等特殊事项签订的,就属于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其他纠纷。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合同指的是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签订的,目的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
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受聘人员。事业单位的话,由国家编制管理,工资、财政由国家拨款,由国务院人事部管理,聘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而企业是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工资与财政发放并没有太大的限制。聘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究竟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还是属于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是其争议的焦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其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属于不动产物权纠纷,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