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超过3%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购房合同面积与房产证面积不一致,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误差值在3%以内,按多退少补原则处理。误差值超过3%,超过的面积开发商赠与,不足的面积开发商要双倍补偿,购房者也可以选择退房。
购房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别的,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是时约定了该问题的处理方法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如果协商不成的,购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的面积和房产证上的面积不符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也有权继
购买的商品房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处理方式: 1、面积误差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对实际面积结算; 2、面积误差超出3%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支付费用及利息。买受人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房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同,如果构成重大误解、民事欺诈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不符合上述可撤销的情形,但给买方造成损失的,买方可请求卖方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购房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别的处理:主要是看购房面积与实际面积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的大小,如果绝对值在3%以内多退少补,超过3%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本息。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若超过3%买房人可要求退房并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约定的房屋面积与实测不符的,误差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合同约定不一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