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由于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进行公司清算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
出现公司裁员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还包括下列情形: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合同到期不晓得;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其他。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
根据法律,裁员分为裁员和非法裁员,两种情况所支付的赔偿金也不同。非法裁员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并需要赔偿的裁员。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数,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每一整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期限在六个月到一年期间,则以一年为计量单位;期限
公司裁员要给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赔偿其一个月工资;如果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不满六个月的,则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员工自己自愿离职,企业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员工是依法行使单方面的合同解除权而离职的,则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月工资的标准来付。
如果符合法定的补偿情形,公司要按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以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工作年限(超过12年按12年计算)-免征额50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款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税,具体如下: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现行个税政策,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设区的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税。超过的部分,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