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自然人。根据《刑法》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公司但不必然是公司。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是的,该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如果重大安全事故是由于过失的原因造成的,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按过失犯罪处罚。
交通肇事罪中的重大事故的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变更流程为: 1、到工商局或市监局申请办理“公司新名称核名”(包括系统核名和人工核名); 2、在当地工商局网站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预约,并下载填写相应的资料后打印; 3、携带上述资料到对应的工商局,自助取号,然后递交资料; 4、若资料有遗漏
刑法134重大责任事故具体的判罚标准: 1、依法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属于情节特别恶劣情形的,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二人以上的,属于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4条规定,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中的重大事故的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有两种情形: 1、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此罪,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根据法律规定,安全责任事故罪只有在法定条件下才能免于刑事处罚,具体条件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
谎报安全事故罪要追究的刑事责任有: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