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法律规定是: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产生有三种情形: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 二、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
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包括: 1、出租人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出租人的地位; 2、房屋转让的,新的房屋所有人为出租人; 3、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成为新的承租人。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抵押,必须签订书面的抵押担保合同,且必须到不动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之后才能生效。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担保合同不产生抵押担保的效力,虽然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但是债权人不能就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房屋租赁合同的免租期应明确约定免租的租赁期限、能否转租,免租期后的房租数额与支付时间;明确免租期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的承担;对违约责任、、维修责任、终止合约的情况做出约定。
房屋出租合同应该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没有权利收取租金。租赁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原物返还给对方,无法原物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双方互相负有返还义务的,重合的部分可以冲抵。
房屋租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被认定无效。简单采用恢复原状的方式会导致当事人间利益失衡,信赖合同有效及能够履行的当事人一方要求对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订约机会损失等信赖利益损失的,可以根据诚信原则,综合当事人过错程度、另行租赁房屋的差价及成本、合同的
即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由于租赁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赁价格也会不同,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