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我国人民法院进行审查起诉时所审查的内容即为查明以下事实: (一)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二)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四)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五)有无遗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审查起诉包括以下内容: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 2、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3、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4、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5、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等其他内容。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包括: 1.犯罪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
移送审查起诉是指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决定是否起诉。在立案后首先是有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的,在掌握了证据和材料后是会将案件和证据移交至当地的检察院,检察院在接收了案件后也是会对案件进行重新的调查,然后结合双方的证据会决定是否进行起诉的。
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是公安移送过来,检察院开始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 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移送起诉是指公安机关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査决定起诉的行为。案件经过侦査预审,对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且没有发现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必须查明的内容包括:《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抢劫罪公诉意见书的内容如下: 1、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 2、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抢劫罪罪行; 3、进行案情分析,揭露被告人犯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 4、进行法律上的论证等。
抢劫罪公诉意见书的内容如下: 1、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 2、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抢劫罪罪行; 3、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 4、分析被告人犯抢劫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 5、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