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过失毁坏交通工具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破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种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不谨慎,无意中造成交通工具的破坏。如果只有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的行为,并未引起严重后果,不构成本罪。在处
破坏高铁算破坏交通工具罪,犯此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已经或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行为人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的主体为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破坏交通工具罪(刑法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作为特定破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犯罪未遂认定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
犯罪故意的内容和犯罪动机。在危害后果相同的情况有悔改、立功表现的。破坏交通工具犯罪后,行为人有自首或悔改、立功表现的,应依法或酌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故意破坏桥梁、轨道、公路、隧道、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对其他交通设备实施破坏活动,足以导致汽车、火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或者是毁坏危险,还没有构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行为人在实施了某种违法犯罪行为之后,是否应被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要看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涉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行为人,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的,即符合本罪的立案标准,侦查机关应该对行为人进行立案侦查:1、行为人实施了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
若是因工外出,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若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在非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情形下,属于工伤。如果是因工外出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一半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自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