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7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赔偿一般包括:交通费、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费,造成人员死亡的,还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费用。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由交警部门划定责任,根据责任比例进行赔偿,赔偿一般包括车辆维修费、营养费、医疗费,身体残疾的还具有康复费,死亡的具有丧葬费、一次性死亡赔偿金等。
交通事故能赔偿停运损失费,法律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等,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规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般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交通事故中这样调解损失赔偿: 1、当事人达成一致,共同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调解申请; 2、达成调解一致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 3、未达成调解一致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下列情形下,行为人要赔偿全部的事故损失责任: 1、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逃逸一方; 2、道路交通事故中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的一方; 3、机动车与没有过错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承担全责。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划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机动车事故双方的举证责任是均等的;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需要赔偿的,举证责任一般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应当分为两种情形,前者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者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前者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后者也承担100%。负主要责任的,前者承担70%,后者承担70%到80%。同等责任的,前者承担5
交通伤残损害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但如果造成的伤残损害超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当事人故意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