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检察院批捕了,罪名不一定确定。如果是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逮捕证上的罪名仅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批捕确定的罪名; 在案件起诉阶段和法院的审判阶段也是有可能改变罪名的,最终是以法院判决的罪名为准。
批捕和逮捕的区别是执行机关不一样,执行的时间点不同,两者的概念也是有区别的,因为逮捕一定是发生在人民检察院和法院已经批捕了的情况下,批捕这是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决定,但是逮捕是要由公安机关去执行的,而且批捕一般发生在侦查活动初步结束之后。
并不是。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被检察院批捕是要抓人。对于检察院批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需出示逮捕证,并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报检察院批捕有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
检察院批捕还能放人。放人可以理解为无罪释放和暂时不被羁押两种情况。 1.逮捕后经检察院审查,不符合拘捕条件,或者经侦查或审判后证明无罪,予以释放。 2.取保候审,对符合相关规定,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可以随传随到的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检察院更改批捕罪名规定是检察院可以变更罪名。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检察院批捕了不一定会判刑,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批准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并非最终的审判结果,判不判刑要经过法院的审理。被批准逮捕之后,也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或者情节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 2、这种可能性相对讲比较小,因为一般情况下事实清楚、
被提审逮捕不是定罪,因为批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批捕之后公安机关还是要继续相应的侦查活动的。况且,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根本就没有对犯罪嫌疑人定罪的权利,在我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定罪审判的司法部门只能是人民法院,批捕后又认定无罪的案例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