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父母可在晚年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子女继承,或者在晚年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子女并办理过户手续,将银行存款转交子女保管。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放弃继承的需要发表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处经审核材料并经调查证明情况属实的,为继承人出
没有立遗嘱的遗产房的继承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
没有遗嘱定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第一顺序是法定继承人继承,即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只要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愿意继承,遗产就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则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有遗嘱的情况继承遗产的程序为: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放弃继承的需要发表放弃继承权声明; 公证处经审核材料并经调查证明情况属实的,为继承人出具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就可以凭借公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继承过户的手续了。
遗嘱中继承人死亡遗嘱还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
有遗嘱是必须按遗嘱继承的。但遗嘱无效或被撤销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但遗嘱满足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等法定无效情形的,不按该遗嘱执行。
当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发生冲突时,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而遗嘱继承又先于法定继承。首先,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
遗嘱中的继承人死亡后,该遗嘱仍然具有法律效力。若是继承人有直系晚辈血亲的,可以代位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要想有效,需要同时符合形式要件以及实质要件。
遗嘱继承是指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根据遗嘱中的分配方式,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的执行首先要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然后编制遗产清册。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有遗嘱,继承人可以放弃遗产继承权。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
遗赠是不属于遗嘱继承的,遗赠是将遗产赠与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遗嘱继承是将遗产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二者的对象以及处分遗产的方式是有所不同的,不能将遗赠归属于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