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以下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
著作权法保护认定的作品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一般来说,所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
我国著作权法上所称的“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1、独创性。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作品的定义,要构成作品,就必须具有独创性。 2、合法性。作品仅有独创性尚不足以使其获得著作权的保护,作品要获得著作权保护,还必须具有合法性。合法性并非作品的构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条件。著作
我国著作权的保护期自然人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是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一)著作权归属的一般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二)著作权归属的特殊规定 1、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2、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
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有哪些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有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受法律保护: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艺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
著作权法中作品汇编权不属于作者,而属于汇编人。但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汇编他人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时,应征得他人的同意。
以下是我国著作权法所说的作品形式:以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口述作品等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