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7
在检察院批捕后进行调解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检察院批捕的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在派出所做过取保候审的,就不需要到检察院再次办理取保候审了,因为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可以取保候审,但是应当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
批捕办理取保候审了缓刑可以适用。缓刑针对轻罪,即可能判处3年以下刑罚的犯罪;同时犯罪分子应具有悔罪表现,包括自首、立功、全部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交纳罚金等情节。
取保以后报批捕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因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且在取保候审期间也不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如果在取保期间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则可以申请批捕。
批捕了有谅解书,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检察院已批捕不能放人,应当经过司法审理的程序来进行司法判决。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或者根据案情申请取保候审等进行变更强制措施。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有重大疾病等,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七日是指自然日。若期满最后一日是节假日,则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满之日。
被刑事拘留不需要得到检察院批捕。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检察机关没批捕户口不会有案底,只有人民法院确定被告人有罪,并判处刑罚的,才会产生案底。案底一旦产生,不得消除。若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逮捕后通常是不可以同时适用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才会予以逮捕。
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对其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但是并不意味着不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