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是。再审程序有三类,基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权和行使检察监督权引起的再审程序和当事人行使诉权申请再审引起的再审。前两种称为审判监督程序,后一种称为当事人申请再审程序。从广义上讲,前两种和后一种统称为审判监督程序。
监视居住需要满足的条件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羁押期限届满,但是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等。
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提起自诉的主体必须是适格的自诉人; 2、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以及具体的起诉请求; 3、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诉讼的区别: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生效的裁判、程序有严格的限制、程序无确定的时间、审理的法院范围大;而二审是未生效的裁判、二审程序由上诉和抗诉引起、二审程序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审理只能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发生工伤待遇争议后当事人要起诉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决后,当事人不服裁决的; 2、未超过规定的时间,也就是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日之内; 3、有符合条件的原告和被告; 4、属于该法院的管辖等。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中国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等对已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实存在错误,需要改正的,根据职权提起再审的特殊诉讼程序,或是当事人提起的申诉。原审为一审程序的,审判监督程序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原审为二审程序的,审判监督程序按照二审程序进行。当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存在的错误,依法进行重新审理的一种特殊诉讼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特点是: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只能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和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存在的错误,依法进行重新审理的一种特殊诉讼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特点是: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只能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和
审判监督程序也可以说是再审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程序,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再审提起有三种途径1、当事人申请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