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9
从一重罪处罚是指一个犯罪行为触犯了几个不同的罪名,或者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方法或结果又触犯了其他罪名时,按数罪中最重的一个罪所规定的刑罚处罚的一种量刑原则。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违法事实确凿。就是说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有违法事实存在,且确实为当事人所为。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行政处罚案件中从轻处罚的法定情形是当事人是受到别人的胁迫才有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积极消除造成的不良后果的可以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情形是多次违法违法行为,造成的影响比较大,抗拒执法人员的检查的或教唆别人时是违法行为的。
行政处罚从重处罚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从一重罪处罚是指从犯罪行为触犯的罪名中,对最重罪名(定罪和量刑)进行判决,而不是数罪并罚。中国刑法总则没有明确规定这一处罚原则,但通过分析一些法律规定可以得出这一原则。例如,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开展信用卡诈骗活动,数
行政处罚原则如下: 1、处罚法定原则。 2、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受到行政处罚者的权利救济原则。 5、行政处罚不能取代其他法律责任的原则。 6、一事不二罚原则。 7、过罚相当原则。
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法定情形包括: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行政处罚六个原则分别是: 1.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最基本的行政处罚原则,是依法行政原则在行政处罚领域的具体体现。 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是法律制裁的一种形式,但又不仅仅是一种制裁,它兼有惩戒与教
行政处罚适用原则具体如下: (一)处罚法定原则; (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三)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五)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六)救济原则; (七)处罚追究实效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不仅适用于行政处罚的实施阶段,也适用于行政处罚的设定阶段。处罚法定原则既是一个实体法上的原则,也是一个程序法的原则,其主要内容是: 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行政处罚必须由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实施或适用。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合法性原则;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及一事不再罚的原则等。
行政处罚公开原则包括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