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支付期限的处理方式为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达成补充协议予以补充和说明。如果当事人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可以执行。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争议解决条款涉及的范围主要是: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权,损害赔偿,合同争议的诉讼法院等。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以下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
无效的租赁合同违约条款可能有效,具体依据实际情况判定。租赁合同如果部分无效,且不影响违约条款效力的,违约条款有效。如果租赁合同全部无效的,违约条款无效。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折价补偿。
合同解除违约金条款有效。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主张违约金条款继续有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规定进行处理,其实质认为违约金系当事人通过约定预先设定并独立于履约行为之外的给付行为,其效力不因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而受到影响。
有效。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不影响合同中违约条款等有关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的效力,违约等条款仍然是有效的,因为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的条款是相对独立存在的,不因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合同一般是有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条款可以写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损害赔偿范围、因违约产生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等。
合同无效的一般不影响违约条款的效力,违约条款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部分无效的,除主要条款无效外,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即合同无效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继续生效。
合同无效的,违约条款也无效。因为违约条款的前提就是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既然合同无效,那么违约条款有效的前提就不具备了,所以无效。但是合同无效不影响不影响违约方承担因合同无效所可能导致的赔偿责任或财产返还责任、折价补偿责任。如果说因为一方或者
合同没写违约的相关事项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违约责任;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标的的性质、及损失的大小,来合理选择请求违约方承担修理、更换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规定合同条款中并不是必须有违约责任,主要由当事人之间约定确定。合同内容一般包括: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违约诉讼的合同条款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例如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可以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例如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要依据免责条款的内容而定,如果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等,免责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