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1、没收财产是刑罚的附加刑,没收违法所得不是刑罚,是一种财产罚; 2、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家所有,没收违法所得通常不涉及违法人的合法财产。
没收财产和没收非法所得的区别是: 1.没收财产是刑罚的附加刑,没收违法所得不是刑罚,是一种财产罚; 2.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家所有,没收违法所得通常不涉及违法人的合法财产。
罚金的缴纳方式为: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而没收财产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没收财产后还能要罚金,因为没收财产和罚金是不同类别的处罚类型,需要分别执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没收财产和没收违法所得的区别如下: 1、没收财产是刑罚的附加刑,没收违法所得不是刑罚,是一种财产罚; 2、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家所有,没收违法所得通常不涉及违法人的合法财产。
没收的房子是要依法上缴国库的,有的会在拍卖后,将价款上缴。对查获的下列物品,可以不交财政部门,经县以上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和公安局局长批准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罪犯用以进行犯罪的工具和留有犯罪痕迹的物品,需要作为罪证保存的
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在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适用并科原则一并处罚,既判决没收部分财产,一并判处罚金。
我国《刑法》对于罚金和没收财产的相关规定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没收财
没收财产房子应当上缴国库,有的将在拍卖后上缴价款。下列被查获的物品,经县以上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批准,不得报财政部门处理: 1、罪犯用于犯罪的工具和有犯罪痕迹的物品,需要作为犯罪证据保存的,一般应当拍照并保存在案卷中,原物
罚金和没收财产一般而言是可以并罚的。依据相关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因此,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
在适用对象上,没收财产适用于犯罪情节较重的犯罪,罚金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在内容上,没收财产是剥夺罪犯现实所有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财产;罚金是剥夺罪犯一定数额的金钱,可以是现实所有,也可以是未来所得。在执行上,没收财产一次性执行,不可减免;
没收的房子是要依法上缴国库的,有的会在拍卖后,将价款上缴。对查获的下列物品,可以不交财政部门,经县以上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和公安局局长批准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罪犯用以进行犯罪的工具和留有犯罪痕迹的物品,需要作为罪证保存的
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没收财产之后还是可以对其判处罚金的,因为没收财产和罚金是不同类别的处罚类型,需要分别执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