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助、抚恤费用; 3、欠缴的剩余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贴、抚恤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的税款除规定外; 3、
合伙企业在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
合伙企业的债务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予以清偿: 1、对外关系上,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2、合伙关系内部,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企业债务的清偿顺序的规定:企业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依次清偿职工的工资和各项社保费用、补偿金;其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欠税;以及企业的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为: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有: 1、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贴、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的,按比例分配。 破产费用是指: 1、
企业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的相关规定如下:企业的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照法律规定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最后,清偿普通债权。
企业债务的清偿顺序的确定: 1、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4、破产债权。
企业债务的清偿顺序的确定:1、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4、破产债权。
企业债务的清偿顺序的确定: 1、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4、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