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5
建设工程投标时,保证金的比例不能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招标采购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比例不能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工程施工、货物采购类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比例不能超过投标报价的2%。
投标保证金比例不能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招标采购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比例不能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工程施工、货物采购类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比例不能超过投标报价的2%。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提交,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中转出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招标人不得随意挪用该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
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比例是: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提交,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中转出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招标人不得随意挪用该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具体还是需要根据工程造价的情况确定,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的一种形式,是买卖双方确保履约的一种财力担保。
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是有规定的,其比例为工程造价的5%~10%,具体执行比例由招标方根据工程造价情况确定; 一般情况是工程造价越高比例应该越低,因此具有相对的固定性,招标人不能漫天要价,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2、履约保证金必须游离在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