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3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应由被继承人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不能同时发生。 1.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2.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
不考虑。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两个概念,就一个继承主体而言,适用转继承了的,就不会再有代位继承,反之,适用代位继承了的,也不会有转继承。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是不同的: (1)二者发生的事实根据不同。代位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
转继承权是不存在代位的。代位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的事实而发生。 转继承则是基于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的事实而发生。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
"代位继承:某A是个老头,他有一个女儿小B,他的女儿,有一个儿子小C,如果正常情况下呢,A死了,应该由B继承,但是不幸的是,B出了车祸,比A先死。然后A死了,本来应该由B继承的,现在就由B的直系晚辈也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两个概念。转继承实际上发生了两次继承。因为转继承意味着第一次继承已经开始,但继承人在尚未取得遗产时死亡,此时他的原因取得的遗产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例如爷爷、父亲、儿子三代人,爷爷首先死亡后,父亲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财产,但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