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0
制作事故认定书的时限的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完成交通事故的基本调查后十日内出具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需要坚定的,应当在鉴定结果出具后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针对案情比较简单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需要在接到报警后进行现场的勘查,并在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种程序称为简易程序;如果是比较复杂的、需要对现场、车速、或者尸体进行检验、鉴定的,需要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制作式文书,主要由首部、认定内容、尾部三部分组成。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如下: 1、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负全责。新交规中规定严禁在高速公路匝道中超车,违反者扣除3分; 2、借道超车负全责。如长时间占用对向车道则会因为逆行触犯交规,新交规中规定逆向行驶可扣除3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的真实性有怀疑,可以提请复核。申请复核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是可以通过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时间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节严重而定。具体情形如下: 1、事实简单、责任清楚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