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两项义务: 1、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监督被保证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如果被保证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要监督、督促被保证人向执行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
交通事故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形的犯罪嫌
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节点问题。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无论案件处于哪个阶段,只要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从时间上划分,取保候审可以分为拘留前取保候审、拘留后取保候审、逮捕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时候请律师办理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随意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可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主要有保证金的保证和保证人的保证两种方式,向检察院提供保证金或者保证人后,检察院会做出是否准许取保候审的决定。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应当是公安机关。行为人提出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但是直接执行的机关只有公安机关。
取保候审一般有侦查机关执行,一般是公安局,检察院直接办理的案件也可以执行。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
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况下,由被取保候审人自己或者是其委托的人申请解除。存在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形,由公安机关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可能会逮捕当事人,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