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退休返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退休人员已经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资格,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也不再是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返聘退休人员的,不需要与其订立劳动合同,而需签订劳务合同。
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是劳务合同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
返聘即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一方为用人单位,一方为符合劳动身份要求的劳动者,但二者不产生身份上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两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劳动提供者只是就提供劳动的成果向单位负责,从事劳动服务的经过由提供劳动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定书面协议,明确聘用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因此,在签订协议时,对于国家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如保险的内容,应作明确的
根据《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退(离)休职工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本市单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征得退(离)休职工原单位的退(离)休职工管理部门同意后,由聘用单位和受聘的退(离)休职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明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乙方: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现住地址:联系电话:亲友电话:
聘用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员已退出工作岗位、超出法定就业年龄,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不在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范围,得适用民法规范调整范围。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单位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广义上的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本文仅从狭义上区分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我认为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至少存在如下区别。《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
灵活用工协议,不一定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书面的形式,而且需要满足一定的实质条件:用工者与被用工者之间已经成立了实质的劳动关系,二者之间存在从属性的人身关系。具体来说,想要证明灵活用工协议属于劳动合同,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