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侵犯名誉权和荣誉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法律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侵犯名誉权和荣誉权需要承担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赔偿金的责任。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首先需要确定举报人的不实举报是恶意陷害还是证据不足; 2.如果主观恶意陷害,可能涉嫌诬陷陷害罪,情节严重的需要追究不实举报人的刑事责任; 3.如果不实举报人是因证据不足或者无主观故意,只是行驶了公民监督权力但由于失察举报失实,需另当别论
把别人奖杯砸了,如果是出于过失的心理,那么不侵犯别人荣誉权。如果是故意以破坏他人荣誉为目的损毁荣誉权人的奖杯的,属于侵犯了别人荣誉权的行为。
报案公安机关不受理,说明案件的性质非行政案件或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予受理的同时会告知你正角的维权或主张途径与方式。 对于行政案件或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并立案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的话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投诉,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的司法监
在名誉方面视同生者享有准名誉权。死者的名誉应受到保护,但死者不能像生者那样享有完整的名誉权,不能通过赋予死者名誉权的方式来保护死者的名誉,但是为了保护死者生前的利益,使生者的名誉不受损害。
荣誉权和名誉权的区别有以下方面:1.主体不同。荣誉权的主体特定,仅为获得光荣称号或嘉奖的民事主体享有;而名誉权是所有民事主体都享有的一种人身权;2.客体不同。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称号、证书、勋章、奖章、奖状等,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他人的社会
死者没有名誉权,但是不能侵害死者的名誉。行为人侵害死者名誉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责任。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死者名誉权诉讼主体为死者近亲属。法律赋予死者近亲属诉讼权,是基于死者名誉维护权的延伸,死者近亲属行使这种权利是一种新的权利,与死者继续存在名誉权即原权利是不同的,这种权利不仅反映在程序上,也反映在实体方面,是随着行为人侵犯死者名誉权同时侵犯
民法典规定报案行为不构成侵害名誉权。行为人为公共利益或者自身利益,利用公权力影响他人名誉,且没有捏造、歪曲事实,没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构成名誉权侵权。
商标侵权会受到以下处罚: 1、立即责令侵权人停止销售使用相同或者相似商标的商品; 2、销毁和收缴侵权人的商标标识; 3、消除侵权人现在商品上的侵权商标,禁止再次使用; 4、印刷侵权商标时使用的印板、模具及相应工具一并收缴。 上述措施仍不能制
单位享有名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荣誉权与名誉权的区别如下: 1、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荣誉权的主体是曾经获得光荣称号又或者是嘉奖的民事主体;名誉权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所有人。 2、客体不同: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称号、证书等;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他人的社会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