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就是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是物质上的损害,如受害人进行治疗的费用,一是精神上的损害,如受害人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
精神损害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1、离婚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在几万元左右,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 2、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法人顾名思义只是法律意义上的人,是法律赋予了它人格,但不是真的人,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我们可以知道: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的被侵权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人没有人的身体怎么会遭受到身体上的损害,又怎么能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1、离婚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在几万元左右,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 2、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2022年精神损失赔偿标准:《精神损害赔偿解释》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的三种类型: 1、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 2、残疾的,给予残疾赔偿; 3、侵权未造成死亡或者残疾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当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具有以下具体条文规定: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精神损害赔偿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利且后果严重的情形和以非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方式侵害人格利益且后果严重的情形。具体而言,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造成严重后果的,
公证机构依法尽到审查、核实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就是没有过错,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依法尽到审查、核实义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就要看过错大小,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由法官裁量,最终判决公证机构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下列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1、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遭受损害的; 2、个人隐私和其他人格利益遭受侵害的; 3、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 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