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4、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修复,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2、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
建筑工程的质量处理程序包括:当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时,现场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主任报告。施工单位接到质量通知后,应在项目负责人的组织和参与下,尽快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承包人应在分析事故原因的基础上,制定事故处理方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主要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概况、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报告书、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撰写的方式是:写明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双方的姓名、名称和住所;写明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标的、价格、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写明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法定或约定的内容等。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如下: 1、应符合法定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 2、应满足工程勘察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价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前,施工单位应通知有关单位进
建筑工程质量简报的结构由报头、正文、报尾三部分组成,各篇文章要围绕一个中心,从不同角度反映某一个问题; 最突出中心的文章排在前头;每篇文章疏密间隔要恰当,标题字大小要一样。
建设单位是建筑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监理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等。此外,建设单位可以向参与建设的勘察、
质量检验就是借助于某种手段和方法,测定产品的质量特性,然后把测定的结果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比较,从而对产品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它是质量控制的一种必要手段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筑保温工程,为五年;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4、供热与供冷系统,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问题如下: (一)缺乏合同管理经验,缺乏合同管理意识; (二)在合同索赔上的管理和控制不足,索赔执行力度较弱; (三)管理人员对合同文件和档案管理不完善; (四)合同管理机构及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一般是2至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是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是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内防渗漏工程是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