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被处罚人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时候,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且被处罚人或其近亲属依法提交了担保人或保证金的,则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请,既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但都必须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尚未执行或者尚未执行完毕前提出。因为如果行政拘留决定已实际执行完
法律分析 行政拘留所暂缓执行不需要在拘留期内撤回。暂缓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还会继续执行。暂缓拘留的情形包括:当事人患有精神病或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当事人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等。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暂缓期过后,如果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了,则不会拘留;反之拘留的处罚决定没有被撤销的,则依然会进行拘留。暂缓执行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行政拘留是在拘留所执行。拘留所是执行行政拘留的执法机关;看守所是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执法机关,刑事拘留在看守所进行。根据规定,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1、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2、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二
派出所不可以行政拘留。具体分析如下: 1、派出所没有行政拘留的决定权,派出所只有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权力。需要对违法分子进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如果要实施行政拘留,必须由县级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