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劳动仲裁的审理要45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最长要60日结束。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
劳动仲裁的最长期限是一年。该期限一般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当事人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报酬而产生争议,则当事人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可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由仲裁庭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
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审理期限: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庭一般要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审理完毕,并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
劳动仲裁最长六十日出结果。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需要五天立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受理决定,并通知相关当事人;认为仲裁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在文件中载明不受理的理由。 申请人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