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地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给付货币在接受货币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的认定: 1、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认定;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标的确定。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应当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如果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的,则以合同中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如果实际履行地与约定履行地不一致的,则以实际履行地位合同履行地。 没有约定履行地的,则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的交货地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如果还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按合同约定的地点履行,合同未约定的,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如果达不成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等。
确定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如下: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可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
视情况而定。有约定的按约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即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依照以下方法确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地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给付货币在接受货币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一般情况下,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法如下:1、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交货地点的,约定的交货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2、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交货地点,但依法可以确定的,那以法律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