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5
事实婚姻能补领结婚证。 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是可以补办结婚证的。 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事实婚姻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我国现行法律不保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离婚是以一方的离婚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想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要一方搬共同居住的地方,就视为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
婚前个人财产通常是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娶两个老婆但是不领证的情况不能算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存在重婚情形的,婚姻无效。
外面有小孩,不一定算是重婚罪。是否生育孩子不是构成重婚罪的直接构成要件,是否构成重婚,进行界定考量的因素为:是否与已婚者领取结婚证,或者是明知对方为已婚异性,而仍然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长期生活。仅仅是与其发生关系生育孩子不构成重婚罪。
实刑是和缓刑相对的概念,拘役是刑罚中五种主刑之一,剥夺罪犯短期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即使数罪并罚也不得超过一年,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视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确认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即,由于犯
重婚应该认定为事实重婚,重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律重婚,即配偶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另一种是事实上重婚(法律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偶的人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
存在事实婚姻想结婚,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
1、1994年2月1日前结婚的,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你们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 2、你们签署离婚协议后,你们之间的关系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 3、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用一并处理; 4、你可先与对方协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事实婚姻: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
事实婚姻认定标准: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结婚登记,但是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形成了事实上的夫妻关系;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才能成立合法的夫妻关系。
事实婚姻的认定: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