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受人胁迫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被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在被撤销前不是无效的,而是属于可撤销合同。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因被胁迫而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被欺诈签订的合同是没有义务履行的,因为被欺诈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法律规定,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欺诈胁迫的合同,撤销期间为一年。当事人被胁迫的,撤销期间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当事人被欺诈的,撤销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欺诈之日起计算。
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的后果是:受害人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有利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在确认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责令欺诈胁迫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受害人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不利的,可以请求法院和仲裁机关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后发生无效的后果。
可撤销。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都是可撤销的合同。
受欺诈订立的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经法院撤销后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
胁迫、欺诈订立的合同属于可以撤销的合同。受胁迫方以及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宣告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通过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于欺诈人具有欺诈的故意并已实施欺诈的行为,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房屋买卖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的签订是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下达成的,若有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