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交纳
对于民事案件进行一审所产生的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按案件类型和案件的标的金额来收取;二审的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按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来收取,具体由各省市的价格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共同规定。
二审判决后一审诉讼费可向一审法院申请退费。 诉讼中的诉讼费用应该向受理案件的法院进行交纳,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二审案件由二审法院受理和审理,所以应该向二审法院交纳诉讼费。 撤诉退一半诉讼费,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减半交纳案件受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二审上诉费和一审的案件受理费不一样,二审上诉费一般比一审案件受理费多,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是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对于二审上诉费,如果是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和一审通常是不一样的。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
一审后上诉是要交诉讼费的,这里的诉讼费实际上指的就是二审法院的上诉的费用。根据我们国家相关司法解释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多个原审被告分别上诉的情况,应当是由各个被告来分别的缴纳上诉费用,如果是多个原审被告共同上诉的,则只预交一份上诉费。
再审不需要交诉讼费,但是特殊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
一审败诉上诉诉讼费还要交。一审判决后,败诉方承担案件诉讼费用。二审诉讼费应由上诉方预交。待判决时,一般在判决书中确认由败诉方承担,也可以分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缴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况: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
民事诉讼一审胜诉二审可能败诉也可能胜诉,这都是不确定的要根据具体案情判决。二审是否胜诉取决于原告是否有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如果证据充分,可以获得胜诉。如果证据不充分,而被告上诉后有新证据提交的,可能会败诉。
不能确定。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首先应当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应当全面审查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审查不受上诉人在诉状中止范围和上诉内容的限制。行政诉讼的二审审理方式可以分为两种: 1、书面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