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刮大风高空坠物责任赔偿问题有造成财产损害的,按被害人所受财产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根据受伤轻重程度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致人死亡的,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高空坠物砸死人的,如果能够确认具体的加害人,那么当事人可以向具体加害人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如果无法确认具体加害人的,可以请求由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建筑物使用人可以通过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而免责。
2020的高空坠物法律责任做出了分情况讨论的规定,首先是如果高空坠物,但是没有造成任何后果,就不存在责任承担问题,高空坠物砸到人就需要承担责任。其次再讨论,能不能证明自己没有高空坠物,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是谁高空坠物,被害人可以将楼上的所有住
高空坠物起诉需要实体的证物,以及一定的有效陈述。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
高空坠物伤车伤人的,能够确定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受害方若向承担该小区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等维修、管理责任的物业公司索赔,物业公司在不能证明
高空坠物砸破汽车挡风玻璃的,由侵权人理赔。如果发生损害无法认定责任方的则可以由车辆保险中的车损险进行理赔。如果没有购买保险的,被侵权人可以将可能加害的所有建筑物使用人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他们承担公平补偿责任。
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
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
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自《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被高空坠物砸到的可以向直接致害人索赔,找不到责任人的,可以向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索赔,可以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防范高空坠物的措施如下: 1.在各楼梯口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居民避免高空抛撒垃圾。 2.在每栋楼下合适位置安装专门用于监控高空坠物的摄像头,起到震慑高空坠物行为和事后追责取证等作用。 3.严禁在阳台栏杆边缘摆放花盆,禁止在窗户外悬挂杂物。 4
防止高空坠物的规定措施有: 1、固定或看护好自家高处物品; 2、尽量固定或关好门窗,以免风大损坏玻璃等设施; 3、如遇大风天气出行,请远离墙体附近,注意高空物体坠落,以免发生危险; 4、观察建筑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