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9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权利。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侵权行为。侵害身体即指损害身体内部或者外部之组织,而且这种损害不破坏受害人的生理机能和身体完整,不以受害人感到肉体上之痛苦为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使受害人当场交出财物或抢走受害人财物的行为。 入室抢劫的类型: 1、因经济纠纷或其他矛盾引发的入室抢劫。 2、与赌博有关的入室抢劫。 3、随意性极强的入室抢劫。 4、“随机应变”的变盗为抢。
票据诈骗罪的行为方式: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 2、明知是无效汇票、本票、支票; 3、冒用他人汇票、本票、支票; 4、签发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产; 5、汇票,本票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在出票
欺诈骗保行为如下: 1、将本人社保卡借给他人、定点单位或其他单位使用。 2、大量配取与本人疾病无关的药品或过度超剂量配购药等异常就医购药。 3、采用冒名、非本人疾病就医购药等虚假手段骗取基金的。 4、采用伪造、变造、涂改病历、处方、病情证明
以下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票而使用的行为。 (二)明知是作废的票而使用的行为。 (三)冒用他人的票的行为。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票据诈骗表现的形式有: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虚开帐户,利用空头支票骗取物品;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其他。
票据诈骗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金融票据诈骗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金融票据诈骗单位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金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个人票据诈骗金额超过五万元,单位票据诈骗金额超过三十万元; 4、金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个人票
常见的网络诈骗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一)仿冒知名大型网站举办抽奖活动、嫌疑人仿冒知名大型网站举办抽奖活动,制作钓鱼网站,并通过电子邮件、短息、飞信等方式发送诈骗信息,谎称网民中奖,且数额巨大; (二)以极低的价格批发销售手机充值卡、嫌疑人制
常见的网络诈骗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一)仿冒知名大型网站举办抽奖活动、嫌疑人仿冒知名大型网站举办抽奖活动,制作钓鱼网站,并通过电子邮件、短息、飞信等方式发送诈骗信息,谎称网民中奖,且数额巨大; (二)以极低的价格批发销售手机充值卡、嫌疑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票据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
票据诈骗的客观行为有: 1、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2、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3、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票据诈骗罪的客观行为有: 1、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2、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3、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