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监护人的变更即是抚养关系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的规定, 抚养关系的变更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
监护人以下情况下要承担监护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且能以其全部财产承担侵权责任的; 2、监护人不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情况。
(1)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 (2)被判处刑罚的人、失踪人; (3)法人; (4)严重损害被监护人合法利益的监护人; (6)我国规定不适宜做监护人的其他人员。”
有监护人的资格的是: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3、再是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
下列情况下取消廉租房资格: 1、被民政部门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最低标准的; 3、擅自改变廉租住房用途的; 4、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6
存在下列情况的监护权会终止: 1、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流入,未成年人成长为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 3、其他情况。
监护权会终止的情况是: 1、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 3、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监护人辞去监护; 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
丧失监护权的情况为: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等,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 1、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 2、忽视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拒绝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别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 3、其他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