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刑事二审不是一定会比一审判的重。如果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刑事二审可以比一审判的重;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按照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两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
1、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姓名和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2、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3、上诉的具体请求和理由。
刑拘后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并将抗诉书副本连同案件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刑事诉讼法》中拘传的适用条件是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诉讼法》中拘传的适用条件是需要拘传的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根据情况,对被告人可以决定拘传、
刑事案件二审辩护词的内容主要如下: 1、交代辩护人以及被辩护人的基本信息,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的工作; 2、说明对案件的基本观点,陈述事实和理由; 3、进行总结,提出有关量刑建议; 4、末尾需写明日期和辩护人姓名。
以下情况可以延长刑事二审期限: (1)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 (2)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3)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4)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5)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受理的条件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被害人告诉;属于该法院管辖;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