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4
检察院不会和律师沟通量刑。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检察机关与辩护律师是对立的控辩双方。双方的立场是不同的,检察院作为公诉方应当依据法定的程序履行职能。
检察院量刑会告诉犯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
检察院退侦律师可以进行查看。检察院可以将认定有错误或者证据不足的诉讼案件退回到公安机关进行重新侦查,律师可以去看卷宗查阅。如有补充侦查,律师可以再次阅卷,去公诉科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还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
检查院签认罪认罚会给出量刑建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第201条规定,人民法院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这从立法上为检察机关就认罪认罚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提
人民法院会参考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但是不一定会按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来判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的规定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法院应当认真对待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明确了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的时间、量刑建议的内容、量刑建议的方式以及量刑建议的变更问题,为规范量刑建议权的行使提供了依据。
不需要,量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法律规定,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具有一定的幅度。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制作量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在
量刑意见书一般情况下不会给家属。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不需要家属的见证,所以一般不会通知家属。
检察院没有律师,法院有值班律师。值班律师是由法律援助机构派驻在人民法院、看守所。值班律师职责主要是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等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