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合同的保全与担保的区别如下: 1、合同担保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合同保全则完全是由法律的规定产生的; 2、合同的保全是法律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的一种措施,而合同的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
反担保合同就是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里债务人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就叫反担保,双方签订的合同就叫反担保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反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
残疾人的保证金按照去年用人的单位进行残疾人就业的安排,没有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的人数和该单位在职员工年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残疾人的保证金年缴纳额等于上一年用人的单位在职员工的人数,乘上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政府所规定的进行残疾人就业的安排的比例,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判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有效: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内容均合法;并且遵守公序良俗。
合同担保方式中的留置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留置物的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具体期限如下: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诉讼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1.级别管辖的确定:《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地域管辖的确定:抵押担保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由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
抵押合同是担保合同。担保的方式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故抵押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均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
担保可以看做特殊的债权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是债权合同的从合同。因为当担保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时,担保合同也会产生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担保合同也可以看做是特殊的债权合同。
担保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就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须订立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担保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不成立。
担保合同可以视为特殊的债权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换句话说,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