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目前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方式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行政复议; 二是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包括: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 (1)作出工伤认
如果劳动者的工伤不被认定的,有关单位或者劳动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的,可以及时去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其裁决。
申请工伤认定时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单位员工可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来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老板不给工伤鉴定书,可以直接去社保局说明情况叫社保局提供一份副本。 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一)工伤鉴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
工伤事故认定书是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对工伤事故性质进行认定的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
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因此,即使认定书原件遗失也不要太急。只要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应该是工伤
劳动者的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拿着工伤认定书向用工单位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如果工伤认定书不见了,该怎么办呢?是不是就没法申请工伤赔偿呢?如果因为过错,受伤职工不小心丢了工伤认定书,先不要着急。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
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或者职工可以凭身份证到原先认定工伤的劳动局重新领取一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工伤认定决定书》保存50年,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不影响公司已经认定的事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后,若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若不用做劳动能力鉴定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等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