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派出所调解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一般不会主动强制调解,也没有调解次数的要求。调解不是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前提条件,公安机关可以不通过调解直接行使其行政职权。
治安案件派出所调解不成会作出治安处罚决定书,你可以持治安处罚决定书起诉至法院。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拘留或罚款:(1)给予双方治安
调解不成,如果案件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不构成犯罪,则会出具《不立案决定书》,告诉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以做出警告、
由警方对伤情做出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应当由司法机关追究行凶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派出所不采取措施,当事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反映。另外,被害人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
派出所不让改名字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法律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因此,改名是法定的权利,只要当事人的理由是正当的,就可以更改姓名,派出所不愿意更改的
派出所调解书没有反悔期限。如果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派出所报警不受理,不立案的处理办法如下:1、可以去可以到上级机关申诉,县、区公安局的督查队或是信访办公室,可以搜集证据报案,警察如还不作为,可投诉或者找检察院申诉反映请求立案监督;2、公安机关不受理案件,需要结合案件本身是否公安机关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