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正式生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在司法实践中,确认公民自然死亡的时间依据是:第一,医院出具的死亡证书上所确定的死亡时间。第二,户籍管理登记册上所记载的公民
公证遗嘱从公证机关作出文书的时间开始生效。公证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就会生效。 但遗嘱生效的前提是遗嘱是有效遗嘱,遗嘱如果想有效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处分的遗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三、遗嘱的内容合法,且不违背社会公德、公序良俗。 四、遗嘱是遗嘱
对于一个形式上完备,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 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
遗嘱生效的时间:遗嘱在自然人死亡时依法生效。但是遗嘱生效的前提是遗嘱要符合法定生效的要件,即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只能处分财产中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遗嘱中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遗嘱由遗嘱人
夫妻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是共同遗嘱的所有被继承人全部去世以后。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所谓共同遗嘱是合立遗嘱人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都有订立共同遗嘱的意愿和行为,这种共同遗嘱才能成立。
遗嘱的失效一般是指遗嘱协议本身的失效。而这种失效存在两种情形,即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或者是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等,具体而言确定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应以遗嘱人设立遗嘱时为准。而在司法实践中,如遗嘱人立
对于遗嘱,满足以下条件的时候,是有效的: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发生法律效力。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
附条件遗嘱自所附条件成就之时开始生效。遗嘱中所附加的义务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为社会公共利益附加的义务;二是为公民个人附加义务,即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给某一公民尽一定义务。
夫妻共同设立的遗嘱一般是在订立遗嘱的被继承人全部去世时开始生效;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