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7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不扣车。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丢了的话,认定书在交警部门会有存根,不会影响到事故的处理。如果在事故处理中需要用到责任认定书的,可以到当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部门去复印该责任认定书的存根联就可以,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
不可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这种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交警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是
不可以,对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只能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提出修改。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如果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审查申请的,不予受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提出复议。因为交通事故认定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故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三日内向支队事故处申请审查;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也可以直接
交通责任认定书一般十日能下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十日内出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事故情形不同,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也不相同,有以下情况: 1、一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