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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

更新时间: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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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指南
一、股权转让需要所有股东签字吗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二、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1、目标公司情况调查 注意事项: 1、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特别应当注意的是,目标公司因为对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并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2、还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律师事、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 2、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注意事项: 1、《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当约定两项特有条款: (1)生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本次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并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后生效; (2)出让方的通知义务: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出让方应当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2、转让价格的确定 目前实践中常用的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有: (1)直接以出让方在目标公司中的出资额为转让价格; (2)以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 (3)以审计、评估的目标公司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 (4)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价交易方式确定转让价格。上述第一、二种方法失于简单,只能针对新设立的公司使用。第四种方法通常能够比较准确地确定股权的市场价格,但缺点是程序复杂,交易成本较高。而第三种方法通常只能确定目标公司厂房、机器设备等资产的简单静态价值,没有反映公司作为一个有机体的成长、发展因素。 对于转让价格确定问题,笔者的意见是:对于新设立的公司,可以考虑按第一、二种方法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对于大型公司或者涉及国有资产的公司,应当采用第四种方式;对于一般性公司,交易双方可以在审计、评估净资产价值的基础上,参考目标公司未来的盈利前景、市场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3、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注意事项: 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公司法规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或/并者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4、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 注意事项: 1、根据新《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自己应当购买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即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阻止出让方对外转让股权。 2、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分割行使。即其他股东对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只能全部购买,否则必须全部放弃购买,而不能只购买其中的一部分。 3、其他股东要注意防止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阴阳合同损害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实践当中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东要求转让双方共同对转让价格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转让合同履行。 5、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注意事项: 1、除股权转让价格不能改变之外,付款条件、付款期限等内容与意向书也不能有实质性变化,否则就可能因为构成阴阳合同而受到其他股东的异议,甚至被法院撤销或者认定无效。 2、如果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认为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诉讼应当将股权受让方列为第三人。 3、为了保护受让方的权利,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目标公司因股权转让之前的行为被国家机关处罚或者被他人索赔时,受让方在一定期限内有权解除合同,并应当明确约定违约金标准或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6、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 注意事项: 1、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不意味着受让方取得目标公司股东资格,新《公司法》第33条规定了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在确认股东资格方面的对内、对外效力。从履行《股权转让合同》,合理保护出让方、受让方权利的角度考虑,这两项工作都应当尽快进行。 2、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都需要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配合,如果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拒不配合有关工作,受让人可以提起确认股东资格之诉。这种诉讼应当列其他股东和目标公司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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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告自诉的案件中哪些属于告诉才处理
    原告自诉的案件中哪些属于告诉才处理

    对于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之后才会被进行处理的种类有: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以及侵占罪。《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

    2020.01.22 75
  • 刑事案件经自诉方告诉才处理吗
    刑事案件经自诉方告诉才处理吗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涉嫌侮辱、诽镑、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遗弃等犯罪的案件。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由

    2020.03.08 149
  •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啥 什么是告诉才处理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啥 什么是告诉才处理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虐待家庭成员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罪,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

    2020.06.14 238
专业问答
  • 刑事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一般是指?

    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近亲属告诉的案件,按

    2021-10-14 15,340
  • 我国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通常是指什么,刑事案件的告诉才处理吗

    告诉才处理,是指刑法规定的某些犯罪案件,必须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告诉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审理。即告诉乃论,不告不理。“告诉”,是指法定的告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报告案情,并请求对侵害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2022-01-24 15,340
  • (一)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 )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

    2021-03-04 15,340
  • 诽谤罪跟起诉罪都是要告诉的才属于刑事案件吗

    1、诽谤罪属于“告诉的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2、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

    2022-05-0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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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假诉讼属于刑事案件吗 01:05
    虚假诉讼属于刑事案件吗

    行为人的虚假诉讼行为是否属于刑事案件,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如果行为人以捏造、完全不存在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对司法秩序进行了妨害或者对他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严重侵害的,可以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638 2022.05.18
  • 寻衅滋事属于刑事案件吗 00:59
    寻衅滋事属于刑事案件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属于刑事案件。 寻衅滋事行为具体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这些行为都会认定为

    2,516 2022.04.15
  • 交通事故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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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交通事故一般会让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的划分,事故各方需要按照比例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那么就属于刑事案件如果是要求损害赔偿的,属

    3,198 202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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